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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信息来源: 凤翔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0-15 10:38

编号:2024297号

现将封康悦申请的位于县城西关石家营氮肥厂新翔家园2号楼二单元2-1-1号,建筑面积75.76㎡)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11日,封康悦、张满珍仵建荣三人来我中心就封宝荣和原配偶仵建荣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问询,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封宝荣于2019年1月31日去世,生前共有两次婚姻。原配偶仵建荣于2012年11月13日离异。再婚辛亚宁于2015年3月20日离异。封宝荣的父亲封志公于2016年01月27日去世,母亲张满珍健在;封宝荣生前共有一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张满珍仵建荣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封康悦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封康悦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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