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4041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五楼登记中心507室
联 系 方 式: 0917-7213598
1、不动产权利人:宝鸡市凤翔区横水镇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土地坐落:凤翔区横水镇洛村
3、土地面积:1728.656平方米
4、土地权利类型:批准拨用
5、土地权利性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6、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7、四 至:东至:洛村原兽医站;南至:农村道路;西至:洛村四组宅基地;北至:洛村三组耕地。
公告单位: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