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26 09:43

编号:2025001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凤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009649号

董凡

住宅

610322100019GB00002F00130053

凤翔区雍兴路富强花园小区6号楼四单元1层西户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打印 关闭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