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7月30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4件,现将第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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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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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为2号的信访问题为:凤翔区柳林镇原尧典村村委会内一家加工酒糟的厂房(市民不清楚名称)将未处理的污水排放至村委会院子水渠内,导致周边气味难闻;工作期间机器震动声较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
凤翔区 |
被举报人租赁原尧典村村委会院内场地用于酒糟打包,每月作业约6—7天,工作时间为早八点至晚六点。经查,现场无散堆酒糟,分装设备内无酒糟,有轻微酒糟味;打包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污水,反映的实为雨水冲刷院内地面产生的污水,经排水渠流入原村委会后沟渠;打包设备和装载机作业期间产生震动噪音。 |
是 |
场内打包设备已拆除,环境卫生已整治,现已完成整改。 |
是 |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630660,邮政信箱:宝鸡市金台区A17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 20﹕00。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