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专题专栏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

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凤翔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8-26 09:03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47件,现将第二十九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9

受理编号为145号的信访问题为:凤翔区城东屠宰场每天夜晚20时后排放烟雾,且将污水随意排放至周边沟渠内,产生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凤翔区

群众反映的为凤翔区城东生猪定点屠宰场,经21日晚上20时暗访,该屠宰场未生产,场内未发现有烟雾排放情况。查阅生产记录及锅炉运行台账,显示锅炉每日运行时间为10时至16时,生猪屠宰时间为每天14时至16时,夜间未开展屠宰作业,锅炉未开启。该屠宰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过场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进入收集池暂存,定期通过污水拉运车拉运至宝鸡瑞盛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经对屠宰场周边进行踏勘,未发现排水沟渠以及偷排、漏排迹象。现场调阅屠宰场2024年自行监测报告,结果符合标准限值。

要求凤翔区城东生猪定点屠宰场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管护,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打印 关闭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