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47件,现将第二十九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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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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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受理编号为145号的信访问题为:凤翔区城东屠宰场每天夜晚20时后排放烟雾,且将污水随意排放至周边沟渠内,产生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
凤翔区 |
群众反映的为凤翔区城东生猪定点屠宰场,经21日晚上20时暗访,该屠宰场未生产,场内未发现有烟雾排放情况。查阅生产记录及锅炉运行台账,显示锅炉每日运行时间为10时至16时,生猪屠宰时间为每天14时至16时,夜间未开展屠宰作业,锅炉未开启。该屠宰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过场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进入收集池暂存,定期通过污水拉运车拉运至宝鸡瑞盛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经对屠宰场周边进行踏勘,未发现排水沟渠以及偷排、漏排迹象。现场调阅屠宰场2024年自行监测报告,结果符合标准限值。 |
否 |
要求凤翔区城东生猪定点屠宰场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管护,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是 |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