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他涉及行政执法内容的法律法规。
二、检查对象
全区林业资源使用主体。
三、检查时间、频次
2026年全年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情况灵活调整检查时间。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包括林木种苗繁育基地、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等,全面检查企业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书面核查:查阅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合同、票据、账簿等相关资料,核实企业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审查企业提交的书面报告和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联合检查:与其他相关部门(如工商、环保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综合查一次”等检查方式,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等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五、检查名称及内容
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情况检查: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是否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对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的依法查处并进行整改。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检查企业使用的林木种苗是否带有危险性病虫害;造林作业是否符合检疫要求、检查调运检疫证书,是否携带有害生物或存在有害生物危害迹象。
六、检查主体及层级
县级检查,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情况检查主体为宝鸡市凤翔区林政管理所,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主体为宝鸡市凤翔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宝鸡市凤翔区林业局
2026年2月27日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