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何*兵,男,家住南指挥西村。其妻子曾在我县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去上海打工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已返回家乡。
二、咨询事项:
咨询其妻子:
1、能否继续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能否在我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什么资料,怎么办理?
三、答复意见:
1、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我市相关经办规定,可继续参加。
2、关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在上海打工缴的可以转入本县继续缴纳,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关系转接、续交所需资料为:上海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缴费方式分三种自选:
(1)到县市民中心大厅自助机用银行卡缴费;
(2)宝鸡市任意建行缴费
(3)下载《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