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热点关注

关于近期网民在县长信箱咨询的“外地过年回家”、“隔离问题”等问题的答复

信息来源: 凤翔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1-15 09:00

根据近期外地待返乡群众对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进行的咨询问题,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加之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疫情点状散发,“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加大。按照凤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的通告》及《致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要求,倡导凤翔籍在外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就地过年,在节日期间减少流动和聚集。实时关注更新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若为低风险地区,则对返凤人员暂无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要求;但需按照宝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外来人员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省外来宝返宝人员登记报备后,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并实行14天健康监测”防控措施。为确保该网民返程顺畅,建议于出行前一日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再出行;待返凤后,第一时间向镇村报备并出具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因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频繁,故提醒广大网民,随时关注现居住地风险等级调整变化,随时向凤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咨询(0917-7799099)现行防控政策,慎重安排返凤行程,并提前向返回地镇村报备,进行登记。待返凤后,由镇村按照返回当日重点地区来返凤人员管控政策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返程期间请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凤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方式:0917-7799099。

打印 关闭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