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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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凤翔人民法院处理案件形式主义的问题举报 | ||
内容 | 你好,尊敬的区长,区领导,因我父亲起诉被告人杨刚民间借贷一案,从2019年起诉至今,到现在,凤翔人民法院存在形式主义,一个案件执行的是一塌糊涂,我就搞不懂要哈这些法官干啥哩,而且一打电话说不了几句就挂了,态度十分差,你们是吃国家饭的,就要做实事求是的事情,不要摆你们的架子,请对号入座,请领导督导执行,加大力度执行,谢谢。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投诉 | ||
办件编号 | FXXXX20240401399 | 提交时间 | 2024-04-12 10:01:54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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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请区政府办联系区法院按期进行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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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凤翔区信息中心 | 答复时间 | 2024-04-12 14:50 |
附 件 | 无附件 | ||
答复内容 |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区法院现答复如下:邱某娃与杨某合同纠纷一案,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322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2019)陕0322民初821号民事判决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分别判令由杨某偿还邱某娃15万元、2万元。 杨某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邱某娃于2019年6月、10月首次申请强制执行,案号分别为(2019)陕0322执557号、869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杨某的财产情况,采取了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共执行到位18394元。但因被执行人杨某2017年、2018年已有四案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均未执行完毕,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未执行金额32万余元。故邱某娃两案因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 年4月份,申请执行人邱某娃申请恢复执行,案号(2021)陕0322执恢113号,执行到位8080.86元,并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经查杨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在穷尽执行措施后,该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杨某2022年新增被执行人案件金额13万元,2023年新增被执行人案件金额9.3万元。两案均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 2023年7月份,邱某娃申请恢复执行,案号(2023)陕0322执恢224号、230号。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本院对其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并督促被执行人杨某履行案件。在传唤其接受调查后,本院于2023年10月16日组织邱某娃与杨某当面协商,杨某书写执行计划、邱某娃书面认可签名,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此两案裁定终结执行。 此后,被执行人杨某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本院正在督促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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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24-04-18 10:18 |
附 件 | 无附件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区法院已作出了答复。感谢您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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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凤翔区信息中心 | 答复时间 | 2024-04-18 10:20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