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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政府

                地方税务局简介

▲ 简 介
  凤翔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地处县城南环路中段,现有干部职工72人,其中党员47人,大专以上大化程度62人。县局内设四股一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工作股、计划财务股、税收政策征收管理股、基金管理股,下设两个直属征收机构和五个基层税务所,分别是: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田家庄税务所、彪角税务所、长青税务所、陈村税务所、柳林税务所。全局拥有固定资产1146万元,担负着全县4006户纳税人的税收、社保费、基金征管工作,其中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户,100万元以上的企业3户,50万元以上的企业4户,10万元以上的28户。
▲ 县局领导班子
局 长:张天仓
副局长:董选魁 孙鸿飞 郭 毅
纪检组长:李双录
凤翔县地方税务局县局机关各股室职责
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建设;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负责文秘书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调研、新闻发布、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
负责机关及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
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系统税收宣传工作;
负责机关办公、住宅场所的安全的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车辆和食堂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房产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治工作股
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调配、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
负责县局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培养、考察、选拔、交流和任免工作;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
负责系统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工作;
负责机关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系统精神大明建设;
负责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文化教育和业务培训。
税政征管股
负责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
负责税收的各种综合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有关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制度;
负责税务登记、帐薄、凭证、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管理;
负责征管质量的考核;
负责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收;
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应用工作;
负责普通发票的领发、管理和稽核、监督检查普通发票的使用情况;
负责对税收业务规范性文件审核;
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承办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负责有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筵席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政策执行中的管理、解释和调研工作;
负责对以上税种政策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涉外企业税务管理;
负责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的管理、解释和调研工作;
负责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管理城镇集体企业财务、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的财务会计工作;
受理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事项;
办理有关税收减免具体事项。
计划财务股
负责全县地方税收计划的编报、分配和考核、通报、检查;
负责全县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负责编制和管理系统税务经费的预、决算、财务、基建、税务工作
装备、资产等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处理税收征收、解缴、入库、提退中的有关问题;
负责税源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
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
负责票证的领取、发放和管理;
实施内部审计。
基金管理股
负责县各类基金计划的编报、分配、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省、市政府决定征收的各类基金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基金票证管理、领发、检查工作;
负责对贯彻基金政策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对收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负责计算提供各基层单位各项基金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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