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民 法 院
一、本部门的主要职责:
凤翔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工作原则,依法审理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并负责执行依法应由其执行的各类生效法律文书,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适用。
具体职责有:
(一)、依法审判由凤翔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初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发还重审案件和对本院己生效的审判监督案件。
(三)、负责执行一、二审民商事、行政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等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
(四)、负责办理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
(五)、对法律、法规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案件审、理发现的问题间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六)、负责全院的司法统计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参与治安综合治理。
(七)、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设务工作。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
(八)、检查、监督本院干警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九)、负责本院物质装备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工作。
(十)、领导和管理全院的司法警察。
(十一)、办理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交办事项。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承办其他应由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凤翔县人民法院内设10个科 (室、庭十大队):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
(副科,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政工科、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三、人员编制
凤翔县人民法院行政编制68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3名,纪检组长1名。工勤事业编制3名。
四、领导简介
院长赵凤成,男,生于一九五七年十一月,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凤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三年十一月由风县人民法院院长职位调任风翔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凤成同志二○○一年被市委、市政府、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光荣称号,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表彰奖励。二○○四年被评为省级党风廉政先进个人。二○○五年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省级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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