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
凤翔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 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
3、负责全县土地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依法保护土地及矿产资源所有着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拟定全县耕地特殊保护与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木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5、拟定全县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6、办理全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交易、政府收购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做好土地使用权价格和备案工作。
7、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县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合称矿业权,下同)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颁发对外使用地质勘查区块和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源项目的许可证;依法实施地质勘查成果;按照规定监督管理矿业权评估机构,确认矿业权评估结果,按时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承担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工作并负责认定;管理全县地质资料的汇交;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10、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水质评价工作;参与地下水监测,保护地质环境;组织、认定、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遗迹保护区;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泉水鉴定和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鉴定、评审结果。
11、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管理经费、国土整理等费用;负责编制单位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
12、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内设3个股:政秘股、耕地保护股、地政地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与矿管办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
◆机关驻地:县城雍兴路南段西侧。
◆领导简介
局长:谢志恒
简历:谢志恒,男,汉族,生于1 951年2月,陕西省凤翔人。
1972年1月至1976年7月在确王乡医院工作;
1976年7月至1995年3月在县卫生局工作(期间1986年3月至1995年3月任县卫生局副局
长);
1995年3月至1997年10月任横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997年10月至1998年3月任横水镇党委副招记;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横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0年3月至2002年1月任横水镇党委书记;
2002年2月至2003年2月任县林业局局长;
2003年3月至今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现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局长:景宋贤
简历:景宋贤,男,生于1956年7月,汉族,凤翔县唐村人。
1979年8月——1980年在范家寨中学任教;
1980年8月——1984年8月年先后在凤翔中学、县教研室任教、教研员;
1984年8月——1990年在县委党校任教;
1990年——1992年在县委组织部任副科组织员;
1992年——2003年在尹家务乡任副书记、乡长、书记职务;
2003年3月至今在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现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局长:杨兴来
简历:杨兴来,男,生于1953年3月18日,汉族,凤翔县郭店镇上郭店村人。
现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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