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内设12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2 )科技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3)干部管理与培训股;(4)工资福利股;(5)仲裁信访股;(6)劳动监察大队(副科);(7)目标责任制管理办公室(正科);(8)人才交流中心(副科);(9)退休干部管理所(副科);(10)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11)编
制管理办公室(正科);(12)社会保障股。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l名。
三、单位职能职责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l、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实际撰定人事管理办法和有关劳动保障工作政策法规,制定适应我县情况的人事管理办法和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规定和办法。
2、拟定和组织实施我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元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政策,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增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及国家公务员统计工作。
3、管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4、拟定促进城乡就业和措施;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对全县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惩戒、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工作。
6、负责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奖励表彰制度,研究拟定本县实施办法。
7、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
8、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与管理;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和离退休各项政策法规,拟定本县的实施意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地区津贴制度、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制定本县实施办法。
10、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综合管理工作。
11、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12、依法审查全县国有、集体企业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职工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支付社会保险金情况依法进行监察。
13、负责处理县城范围内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14、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信息、资料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人事和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及信息工作。
s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