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60074509/2024-0269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解读:凤翔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3-04 11:50:32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翔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1.出台依据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保障作用,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8〕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2.目标任务是什么?

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农村路网结构,推动美丽农村路建设,提升农村客运物流水平,力争2025年创建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3.创建包括哪些内容?

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三级责任,做到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确保“路长制”机构设置率、运转正常率达到100%。充分发挥镇村作用,12个镇的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和160个行政村的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绩效考核机制,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指标纳入区、镇两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建设。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公路网和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巩固通村公路建设成果,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改善乡村旅游景点景区、工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建制村通畅率和硬化率达到100%;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县乡道和重要村道的安全隐患及危桥改造整治率达到100%,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

健全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相关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不低于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提高现有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标准,建立与养护里程、物价增长相挂钩的养护经费增长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设置区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且正常运转。镇专职农村公路管理所独立设置率达到100%,村道管理机制、村级议事机制全部健全完善。路政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之内,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网络。路政案件的发现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宅)分离,路域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完善农村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推进建设“多站合一、一站多用”的镇级综合服务站。实现160个建制村100%通客车,落实财政补贴。推进区、镇、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发展培育1-2家农村物流示范企业,基本建成农村物流网络,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发展共建共治共享的群众参与体系,健全完善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落实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和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发挥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巩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建设成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年内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镇6个,示范村不少于6个,强力推进“村村通”、“美丽农村路”建设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探索农村公路智能化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农村公路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确保农村公路统计精准、规划合理、建设优质、管理高效、养护及时,全面提高农村交通信息管理服务能力。

强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加快危桥改造整治,实现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落实多部门联合审核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

4.实施步骤有哪些?

2024年1月-3月,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电子屏等媒介,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专题宣传活动,营造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2024年4月-10月,对照创建指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交通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完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各项指标任务。

2024年11月-12月,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初步验收,报请市交通运输局核查。对市级核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到位,做好验收准备。

2025年,进一步查缺补漏,弥补不足资料。经区政府审定后,向省、市提出验收申请,待省、市检查验收后,迎接交通运输部专家评审及检查验收。

5.保障措施有哪些?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安排和重大事项的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创建过程中与上级业务部门、各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负责各项任务分解、计划制定、工作推进、检查督查、验收考核等工作。

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强化工作力量,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沟通对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用足用好以奖代补资金,全力保障创建工作。同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塞责的镇和部门通报批评,倒逼任务落地见效。

6.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是什么?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三级“路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区委组织部:负责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纳入各镇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四好农村路”年度考核占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分值不低于5%。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制定、实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导及落实;负责全区农村公路、桥梁及安防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日常养护工作;协调镇及有关单位开展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双违”治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落实路长巡查工作职责。

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全区交通项目建设,并纳入相关规划;指导交通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积极推广以工代赈;配合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指导构建农村邮政业综合服务平台体系,推进交通运输、邮政、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整合。健全区、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与物流网络体系,研究农村物流站场资金支持政策,逐步推进电商物流全覆盖。

市公安局凤翔分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配合做好农村公路“一灯一带”工程,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四好农村路”创建资金的监管,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及各项补助资金。

区人社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和交通执法体制改革后的人员转岗安置工作,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设置、人员的选配及管理,协调各镇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负责及时办理S312岐山界至凤翔虢王段、渭北南环(柳林酒快速干道)及重点项目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用地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负责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整治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配合宝鸡北绕城高速做好土地手续办理。

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负责指导公路建设项目环评及项目建设、运行期间的日常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公路沿线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指导按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及时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环评审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区水利局:负责河道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批,加强公路桥梁的保护,严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公路桥梁周围的弃土、弃渣、行洪障碍物清理工作。加强水利部门权属危旧桥梁的改造升级,消除公路安全隐患。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镇村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人居环境治理;负责农村公路沿线便民厕所改造建设;负责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暨“1+10”考核监督;负责将“四好农村路”发展内容列入乡村振兴政策性文件,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负责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及桥涵建设。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助制作创建汇报资料片,筹划落实“交通+旅游”、“交通+乡村旅游”、观光旅游带(驿站、观景台、停车场)、美丽农村路等特色亮点打造。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及时办理交通项目立项及相关手续的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管理公路两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各镇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店外占道经营,对于传统集会,选择合适地域进行迁移。

区林业局:负责指导各镇做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

区供销联社、区邮政公司:负责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邮政快递业务开展,打造区、镇、村寄递物流体系。

区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对公路控制区范围内架设的电缆杆线等设施,依法加强管理。负责做好项目用地范围内相关杆线设施的动迁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健全镇、村两级“路长制”组织机构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确保设施完善、运转正常;保障辖区内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强化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抢修保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