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今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和资金情况,经研究,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70元基础上增加17元,补贴标准为87元/亩。请各镇高度重视,认真核对数据,按程序公示,务必于12月10日前完成补发工作。
宝鸡市凤翔区农业农村局
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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