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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来源: 凤翔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4-14 14:32

一、机构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39号大院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212682 传真:0917—7212682

二、机构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起草和实施农业农村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意见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种子质量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疫情控制和扑灭处置工作。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生产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贯彻执行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编制全区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及农业专项项目的申报、监督、检查和实施责任。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编制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有关农业涉外事务,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农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

邹军岗,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陕西凤翔人,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委机要保密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范家寨镇党委书记,现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管:主持全盘工作,负责党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亚辉,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陕西凤翔人,专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范家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虢王镇党委副书记,现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负责区委农办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种植业生产管理、农业产业振兴、农村能源建设与利用、农业抗灾救灾、种植业政策保险工作;农产品营销工作;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统计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卫孝,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陕西佳县人,本科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农业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现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负责农田建设项目等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渔业生产管理,养殖业政策保险工作;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伟涛,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陕西宝鸡凤翔人,本科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水利局党组成员、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协助邹军岗同志抓好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文字材料审核把关、目标责任考核;基层农技体系改革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原农机企业改制工作;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土地承包及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农村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农民教育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辛晓锋,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陕西宝鸡凤翔人,本科学历,2002年3月参加工作,201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姚家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负责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争取国投、稳投资等工作。负责农机管理与技术推广。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局党组成员

徐峰,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陕西宝鸡凤翔人,本科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陈村镇副镇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现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参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

四、内设机构

(一)农办秘书股

负责处理区委农办日常工作。承担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调区委农办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督促落实,组织开展全区“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重要文件的拟定、审核、印发和重要会议筹备等工作。负责收集全区“三农”重要工作动态情况;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培训教育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日常督帮、调研评价、考核评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指标落实情况督导考评。

联系人:曹小璟。联系电话:0917-7218235

(二)办公室

承担局党组的建设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全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等材料的起草。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农业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原临时聘用人员养老补助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基层农技体系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工资拨付和福利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人:张智峰。联系电话:0917-7212012

(三)种植业管理股

拟定全区农作物发展政策、规划。拟定全区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种植业生产管理工作,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计”战略实施,拟订种植业等经济作物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公用品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抓好农作物种子的繁育、推广和管理工作;开展粮食功能区划定。负责农村能源建设与利用工作;承担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有关疫情控制和扑灭处置工作;负责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和种植业政策保险协调工作;负责农情调查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果菜储藏加工企业涉氨制冷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检测预警。监测发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及农业科普工作;牵头农业统计。负责农产品营销。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亚强。联系电话:0917-7218628

(四)畜牧渔业管理股

拟订全区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渔业和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畜牧业政策保险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屠宰行政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指导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畜牧、渔业安全生产。承担畜禽领域新品种保护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牵头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牵头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

联系人:郑华。联系电话:0917-7212013

(五)乡村建设促进股

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负责乡村建设“一库一单”管理。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运行管护。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负责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

联系人:石海强。联系电话:0917-7218515

(六)社会事业促进股

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配合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推动“积分制”“清单制”管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教育,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负责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涉农金融政策落实方面的有关工作。

联系人:李欢。联系电话:0917-7218235

(七)项目管理股

负责组织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设,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协调落实光伏扶贫政策。牵头负责局系统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争取国投、稳投资等工作。牵头负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牵头负责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人:李林岗。联系电话:0917-7218221

(八)农田建设管理股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人:梁兴国。联系电话:0917-7218656

(九)农机和执法监管股

拟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化生产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负责农机企业改制工作。

负责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牵头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区级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农业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品牌建设和保护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联系人:刘小平。联系电话:0917-7218106

(十)监测帮扶股

承担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帮扶政策,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负责12317全国扶贫监督举报平台反馈问题办理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雨露计划+”就业帮扶工作。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落实小额信贷、雨露计划、交通补贴、防贫保、健康保等金融帮扶政策。承担互助资金协会后续处置工作。协调服务定点单位帮扶工作,参与指导区级单位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联系人:吕永卫。联系电话:0917-72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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