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版 > 政策解读

解读:宝鸡市凤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2-14 20:13

原文件:宝鸡市凤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标宝鸡市“一四五十”发展战略,结合凤翔区地质灾害现状、“十三五”防治工作成效、面临的形势,编制《宝鸡市凤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二、编制依据

《规划》在总结“十三五”期间宝鸡市凤翔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的基础上,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发〔2011〕20号)《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宝鸡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了本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6个部分,包括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分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经费估算与年度经费安排以及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主要论述地质灾害现状,以及地质灾害“十三五”期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情况,并总结了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在调查评价、预警水平、综合治理、防灾能力、法规制度等领域取得的工作进展与成效,同时,对地质灾害“十四五”时期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进行了阐述。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确立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抗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立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合力防灾”、“坚持依法防灾,科技减灾”、“全面规划、综合实施”等基本原则;提出截止“十四五”末期,全面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基本排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应用搬迁避让、排危除险、简易治理、工程治理、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方法,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能力,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减少地质灾害威胁的目标。

第三部分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分区。主要从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地质灾害防治区两个方面来论述我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情况及地质灾害防治分区情况。

第四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在结合全区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以确保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安全,控制新增隐患点,大力减少在册隐患点数量,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前提,按照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和能力建设等五大方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第五部分 经费估算与年度经费安排。主要介绍“十四五”期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与年度经费安排,其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和能力建设等五大方面进行安排部署,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省、市、区(县)四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第六部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责任、加大资金筹措,保障防治经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防范合力等4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保障措施。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