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宝凤政办发〔2023〕33 号:关于印发《凤翔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本文旨在解读并分析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凤翔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相关政策。该方案以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为前提,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规划指引、尊重村民主体,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向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
2022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确定了必须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总基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9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凤翔区作为宝鸡市内唯一进入试点名单的,按照试点工作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该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试点范围、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全面说明了《凤翔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依据、总体交易规则、通过本次入市试点工作达到的预期效果。
(二)试点范围。按照省《方案》开展试点的行政村原则上控制在8-12个,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掌握了拟入市土地的坐落、权属、用途、流转等情况,初步确定了9镇19村开展入市试点工作。后期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试点范围,坚持试点先行,确保试点工作稳妥可控、有效开展。
(三)工作任务。从七个方面做出安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严格入市土地用途;探索多种使用方式;建立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健全兼顾各方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农民入市主体地位。
(四)实施步骤。试点工作为期两年,2023年初启动,2024年底结束。总体分为准备部署、组织实施、试点总结三个阶段。
(五)保障措施。从六个方面做出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推进试点实施;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规范档案管理;提供经费保障。
三、《方案》的试点范围
方案明确了试点范围,初步确定了9镇19村(城关镇马村、周家门前村;陈村镇庞家务村;彪角镇石落务村、三岔村、候丰村;横
水镇齐家村、尹稼坞村、北务村;长青镇长青村;柳林镇小唐村、索洛树村、大槐社村;田家庄镇申都村、南小里村;虢王镇九家庄村、江湖村;糜杆桥镇箫史宫村、西河村)为试点先行区域。2024年根据2023年度入市情况,综合考虑各镇实际再做安排,坚持试点先行,确保试点工作稳妥可控、有效开展,逐步推广和复制经验,推动全区范围内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四、《方案》的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进一步明确入市范围、土地用途、入市方式和程序、监管环节,保障入市土地权能,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科学规划和用途管制 路径,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提高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从入市规则、路径和机制等方面为全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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