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139批次,合格135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39批次,合格135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凤翔老实人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杨梅,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宝鸡凤强悦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蕉,1批次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宝鸡市凤翔区凤鸣路九吃九有生活超市销售的鸡蛋,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凤翔县虢王福满家购物广场销售的红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ls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