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35批次样品,合格31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35批次样品,合格31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凤翔老实人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东湖南门分公司销售的甜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香蕉,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2、宝鸡雨芳菲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大白沙花生米,1批次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韦林强水果蔬菜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