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流通环节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40批次样品,合格35批次,不合格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40批次样品,合格35批次,不合格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凤翔区东关街人好人家生活超市销售的皇帝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杨梅,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2、宝鸡新福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1批次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壹号果仓水果店销售的杨梅,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海南芝麻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公告6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公告6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公告6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公告 6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