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凤翔永春长春中医诊所、凤翔康源阳光中医诊所、凤翔康源中医诊所、凤翔雍盛中医诊所申请,我局依法撤销以上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撤销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诊疗 科目 |
机构登记号 |
凤翔永春长春中医诊所 |
凤翔区东大街28号 |
梁芝艳 |
甘聚珊 |
中医科 |
92143358061030517D2222 |
凤翔康源阳光中医诊所 |
凤翔区城关镇二马路阳光小区门口西侧 |
张莉 |
王润虎 |
中医科 |
56713648661030517D2222 |
凤翔康源中医诊所 |
凤翔区长青路南段凤泉花园A区3号楼沿街102号 |
李果洋 |
张文瑞 |
中医科 |
66797506861030517D2222 |
凤翔雍盛中医诊所 |
凤翔区城关镇西大街城关医院东隔壁 |
王炳林 |
张虎绪 |
中医科 |
MA6X91NJ161030517D2222 |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