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68批次,合格64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抽检68批次,合格64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凤翔区南指挥镇刘冬梅餐饮店销售的油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2、陕西西汇品味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宝鸡市凤翔区雍城大道贡悦面片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汤碗),1批次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4、宝鸡市雍城鸿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碗),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7)(1).doc
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