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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号)

信息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0-10 09:31

近期,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68批次,合格64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抽检68批次,合格64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凤翔区南指挥镇刘冬梅餐饮店销售的油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2、陕西西汇品味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宝鸡市凤翔区雍城大道贡悦面片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汤碗),1批次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4、宝鸡市雍城鸿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碗),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7)(1).doc


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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