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凤翔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宝凤民发〔2025〕25号)有关要求,现将区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14日。
社会各界及受检单位如对公示的拟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建办反映。
地址:区政府后楼103室,联系电话:0917-7212430。
宝鸡市凤翔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8日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