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06号
现将王建宏申请的凤翔柳林镇西凤酒厂家属区25号楼三单元3-1-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第001319号,建筑面积63.00㎡)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2年1月21日路秀荣、王建行、王建宏、王建宝四人来我中心就王勇民与配偶路秀荣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问询,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王勇民于2020年02月20日去世,配偶路秀荣健在。王勇民的父亲王俊生、母亲陈喜娥先于其去世。生前共有三名孩子,生前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王勇民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路秀荣、王建行、王建宝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王建宏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王建宏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