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

信息来源: 凤翔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08 14:2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凤翔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凤翔县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凤房预城关镇字第3005386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凤翔支行

2022年06月08日

打印 关闭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