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宋长平申请的位于凤翔县秦凤路50号体育局1号楼一单元1-3-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第4974号,,建筑面积86.16㎡)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2年07月05日,宋西平、宋广平和宋长平三人来我中心就宋俭培与配偶陈彦勤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问询,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宋俭培于2011年02月21日去世,配偶陈彦勤于2000年05月31日去世。宋俭培的父亲宋福祥、母亲李美丽先于其去世,陈彦勤的父亲陈家科、母亲马桃先于其去世。生前共有三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宋西平、和宋广平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宋长平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宋长平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