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08号
现将周洋申请的位于凤翔县秦凤路北段凤鸣小区24号楼二单元2-2-2号(房权证凤字第6033号,建筑面积83.35㎡)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3年02月01日,谢拴侠、周颖、李淑云和周洋四人来我中心就周建军和配偶谢拴侠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询问,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周建军于2019年03月12日去世,配偶谢拴侠健在。周建军的父亲周强先于其去世、母亲李淑云健在。周建军生前共有两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谢拴侠、周颖和李淑云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周洋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周洋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02日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