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18号
现将罗锋申请的位于凤翔城区西大街32号颖晖家园6号楼四单元4-5-1号(凤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000882、1000883号,建筑面积95.65㎡)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3年03月10日,李虎娃、李金堂、罗红军和罗锋四人来我中心就罗红军和配偶李会利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询问,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李会利于2023年02月20日去世,配偶罗红军健在。李会利的父亲李虎娃、母亲李金堂健在。李会利生前共有一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李虎娃、李金堂和罗红军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罗锋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罗锋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6日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