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82号
现将罗生智申请的位于凤翔县城秦凤路北段西侧新都市花园西区1号楼A段一单元1-4-1号(陕[2023]凤翔县不动产权第0000162号),建筑面积110.21㎡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8月7日,罗生智一人来我中心就罗彦魁单独所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问询,出具了死亡证明及公证书等。
根据(2024)陕宝凤翔证民字第32号公证书内容,该不动产所有权人罗彦魁于2022年12月21日去世,配偶李列英于2021年2月8日去世。罗彦魁的父亲罗应福、母亲祝凤云先于其去世。罗彦魁生前共有四名子女,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根据(2024)陕宝凤翔证民字第32号公证书内容,罗建秀、罗秀萍和罗建平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罗生智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罗生智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9日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