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83号
现将贾冰申请的位于凤翔县北大街西小巷23号西街中学住宅楼三单元3-2-2号,建筑面积97.88㎡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08月09日,贾冰、白晓凤、白荆风、白平凤和白骥五人来我中心就白宗儒和配偶贾春侠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问询,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白宗儒于2024年5月3日去世,配偶贾春侠于2023年3月20日去世。白宗儒的父亲白清、母亲刘秀英均先于其去世;贾春侠的父亲贾明道、母亲侯明慧均先于其去世。白宗儒和配偶贾春侠生前共有五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白晓凤、白荆风、白平凤和白骥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贾冰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贾冰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3日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