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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发布日期:2024-08-22 17:34

编号:2024193号

现将李岚申请的位于凤翔县城秦景北路西城国际C区2号楼一单元1-7-1号建筑面积154.15㎡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08月21日,王召萍李岚二人来我中心就李保信单独所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问询,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李保信于2024年4月28日去世,原配辛玉侠于2016年10月8日去世,再婚配偶王召萍健在。李保信的父亲李瑞长母亲张凤莲均先于其去世。李保信生前共有一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作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王召萍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李岚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李岚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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