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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 “1+N审管联动” 打造凤翔工改新模式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9-23 09:03

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互联网+审批”“互联网+监管”系统协同发展,实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全程闭环管理。凤翔区以项目建设提档加速为目标,不断创新工改服务理念,率先出台《凤翔区工程建设项目“审管联动”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形成“1+N审管联动”新模式(1即行政审批部门,N即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构建起协调联动、职责互补、业务互助、信息共享的审管联动新体系。

一是厘清事项要素,明晰审管联动权责边界。厘清事项清单。依据《宝鸡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凤翔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四级四同”(“四级”:中央、省、市、县,“四同”:名称、编码、依据、类型)规范要求,审批部门会同行业监管部门逐项梳理相对集中划转事项,对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厘清要素信息。持续开展划转事项审批流程优化,不断完善事项法定权限、审批依据、受理条件、资料清单等事项要素信息,经行业监管部门确认后,报请法制部门审核发布。厘清审管边界。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审管责任以证照核发和信息推送为界划分,审批部门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并结合监管部门的规划和标准规范审批行为,确保行政许可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控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促进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良性互动,避免审管脱节。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审管联动运行模式。创新联席会议机制。出台《凤翔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工改工作的统筹谋划,及时协调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集体研究决策审管联动中出现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强化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大事项风险防控力度,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创新“审管联动”机制。出台《凤翔区工程建设项目“审管联动”实施办法(试行)》,以全面规范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为目标,坚持审管分离、审管联动,推动审管理念、制度全方位深层次变革,进一步明确审管职责,加强审管协同,确保审批和监管事项全覆盖、无遗漏,加快形成审管职责互补、政策互通、业务互动、信息互联的新型工作模式。创新信息互通机制。出台《凤翔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互通制度》,审批部门及时向监管部门推送相关审批信息,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准确依据。监管部门对审批结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审批部门,由审批部门及时更正调整,打通部门间的数据查询互认通道,以信息化推动审批和监管流程的优化升级。

三是优化业务协同,构建审管联动标准体系。优化政策互通对于改革创新举措,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共同参与、共同论证、共同实施,做到充分理解、共商互认、一致行动,从审批和监管的双重角度制定配套及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工作的连贯性、整体性和一致性。优化业务互助。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依规受理审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审核、发文或发证。法规、政策规定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前置审查意见,配合实施现场踏勘、技术审查等事项的,行业监管部门须出具书面意见,并反馈行政审批部门。优化职责互补。审批部门结合监管部门的规划和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审批活动。当遇到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调整时,监管部门按照最新政策要求及时修订、完善行业发展规划和事项审批标准,并书面告知行政审批部门,确保审批业务运转顺畅、衔接有序。

作者:吴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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