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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机制

信息来源: 凤翔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9-15 14:16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凤翔县政府出台《凤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要求,特制定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如下:

一、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

(一)机构设置。一是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商务、工信、人社、交通、供销、扶贫办、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12个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凤翔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成立凤翔县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全供编制10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管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推动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指导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创新,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服务等;三是各乡镇、村委会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的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县电商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工作日常事务,王亚斌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各项工作;

2、审议决定电子商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做好综合示范县电子商务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日常工作,确定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各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

县财政局:研究完善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县发改局:支持综合示范县电子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协助出台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

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凤翔特色的农产品。协助开展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的推广与人才培训,扶持培育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网商。牵头推进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农村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培育扶持农村网上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县人社局: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培训,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库。

县工信局:引导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促进我区工业产品上网销售。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三大公司做好农村电子商务技术支撑,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铺设农村服务站点网络,并在资费、服务上给予优惠政策。

县交通运输局: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发展物流快递,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县文化和旅游局:结合文化下乡等活动,负责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级公共服务中心、配送中心及镇村电商物流服务站开业、促销期间的文艺表演活动。利用信息渠道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宣传推广,并跟进报道后续推进工作。建立和完善旅游领域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在旅游行业的推广应用。

县招商局:负责大型优秀电商企业及电子商务高端人才招引工作,培育大型电商龙头企业及电商专业人才,引领我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县扶贫办:负责出台电商扶贫扶持政策,引导鼓励广大电商企业,合作社通过安置就业、土地流转、培训指导、订单收购、委托加工、网络代销等手段,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工作。

县供销社:负责指导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负责联合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创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税务局:负责做好电商企业及电商个体税务登记注册相关工作。

邮政局:协助做好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快递物流整合监管工作。

各镇:协助做好镇村电商物流服务站点建设、电商人才培训、农产品上行等工作。

(四)会议制度

县电子商务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根据县电子商务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县电子商务工作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需要,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议题由申报单位报县电子发展商务领导小组主任审核,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会议纪要由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草拟初稿,经主任会签后,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由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印发。

(五)事项审议权限和程序。

1、凡提交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的事项,提交会议审议前,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须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

2、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的审议事项,由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提供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负责做好会议的通知和有关保障工作。

3、提交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审议的事项,由申报单位拟出议题,经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4、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的议题内容,组织有关单位对审议事项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5、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需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及初审意见,提前报送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6、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审议决策事项的纪要,由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文件初稿,经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签后,报请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签发,由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印发。

7、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向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报告。

8、各参会单位和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对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决定的事项,未经批准公开的,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六)调研和督促落实制度。

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调研的计划、组织和实施。

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二、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作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对我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商河县电子商务的发展,逐步实现商河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各项工作;

2、审议决定电子商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每次工作会议的会议主题和会议流程,在会议召开之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事项通知各成员。 因故不能出席者,应向领导小组组长或主持会议的副组长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四)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收和传达相关文件办理等日常事务,并向办公室负责人请示汇报,因故请假需向办公室负责人按正常请假程序完成请销假。

(五)调研和事项督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电子商务工作调查研究,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凤翔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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