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20-00011 | |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04-02 00:00:00 |
名 称:凤政办发〔2020〕15号: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翔县2020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凤翔县2020年金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凤翔县2020年金融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全县金融工作将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推进实体经济、脱贫攻坚、城乡融合、民生改善、生态环保、风险防范重点工作,做实做好金融服务、金融监管、金融稳定工作。
一、加强服务实体经济
1.扩大信贷投放规模。积极落实5000亿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加大向市人行再贷款额度争取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有针对性扩大信贷投放,提升信贷效率。发挥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重点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因疫情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和延期付息安排,免收罚息,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人行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无分别负责说明的任务,列第一位单位为牵头负责单位,下同)
2.加大重点项目信贷投放。积极对接农发行“防疫情、促复工”应急专项融资、建设银行应对疫情促复工专项信贷资金、工商银行“春润行动”信贷资金,用好用足金融支持优惠政策,解决重点项目复工和建设融资需求。(县发改局、政府办、农发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
3.纾解企业融资困难和成本。在县政府网站搭建金融信息服务专栏,汇编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及项目搭配服务。编制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强化银政企项目对接,组织开展银政企对接活动,促进银企双方产品和需求沟通。充分发挥县应急转贷资金作用,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对符合县域产业发展方向、主业集中实体经济、带动就业、产品有市场、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和中小企业给与重点信贷支持。压缩贷款办理时间,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引导各大型银行予以展期或续贷,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和贷款余额的户数,实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同比下降。(县政府办,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人行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4.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开展企业挂牌上市辅导培训,及时更新后备挂牌上市企业库,落实省市县企业挂牌上市奖补政策。筛选县域内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企业,协作加强对接培育,加大政策、信贷等方面支持。(县政府办,工信局,财政局负责)
5.支持“三农”发展。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现“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贷款投放,增加农户小额贷款服务供给。引导省农担公司凤翔办事处进一步加大县域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融资担保力度。认真履行金融扶贫职责,合理配置金融资源,提升金融扶贫效能,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强贷后风险管控。(县政府办、财政局、扶贫办、人行县支行、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负责)
二、加强地方金融监管
6.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组织金融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法规,建立完善地方金融工作会议协调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提高地方金融机构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县政府办负责)
7.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建立小贷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开展资金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机构台账。明确地方涉及金融类企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引导行业规范经营,加强日常监管。(县政府办,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8.开展行业乱象治理。持续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金融乱象整治,加大线索摸排、核查、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重点协调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置,进一步整治地方金融行业乱象和涉黑涉恶现象情形。(县政府办,人行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9.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制定出台我县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制度。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和外地部门,做好圣得康、E租宝等重点案件处置。依托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排查处置工作,稳妥做好本地非法集资案(事)件处置工作,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县处非办,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10.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建立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扎实落实县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召开金融安全工作会议,开展县域金融风险摸排、评估工作,有效处置化解全县不良贷款风险、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政府债务、房地产金融风险、开展资金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和各类交易场所整治工作。(县政府办,人行县支行,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11.加强督查考核。各金融机构每月20日前将当月金融重要信息(重大事项信息第一时间报送)报县政府办。每半年督查各责任部门、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降低企业信贷成本和难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领域扫黑除恶、落实金融监管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金融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年底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目责考核,开展金融机构支持县域工作考评。(县政府办,人行县支行,财政局负责)
联系地址:县政府办513办公室
联系电话:721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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