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19-00017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06-27 00:00:00
名  称:凤政办函〔2019〕51号 :关于开展2019年暑假大学生到国家机关见习活动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凤政办函〔2019〕51号 :关于开展2019年暑假大学生到国家机关见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7 16:08:56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1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19年暑假大学生到国家机关见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生报名阶段: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5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遴选安排阶段:2019年7月6日-2019年7月16日

学生见习阶段:2019年7月17日-2019年8月21日

二、报名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2019年计划遴选60名大学生到国家机关开展暑假见习活动。报名条件如下: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6级、2017级(大二、大三)本科生和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凤翔籍或从凤翔县考取的大学生。

3.未参加过往期各级国家机关见习活动。

4.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记录。

5.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且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6.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干部、校级以上荣誉获得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意向大学生报名时需持家庭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团县委邮箱gqtfx@163.com),在团县委办公室报名(凤翔县东大街49号,联系电话0917—7212784),报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可在凤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栏目下载填写,经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组织实施

我县成立由副县长徐向文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宋利锋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团县委、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学生假期到国家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见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组织召开见习动员培训会和见习总结会,出具见习工作领导小组鉴定意见。

团县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报名遴选、意外伤害保险办理、见习证书制作和见习期间教育管理工作。报名遴选结束后,填写《见习大学生汇总表》(附件2),于7月8日前经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交县人社局分配岗位。根据人社局提供的《见习单位分配计划表》(附件4),于7月14日前制定大学生见习分配方案,通知见习大学生按时参加见习。

县人社局:报名开始后,负责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征集60个见习岗位,根据团县委提供的《见习大学生汇总表》(附件2),形成《见习单位分配计划表》(附件4),7月10日前交团县委。印制见习协议书,分发各见习单位。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见习活动的各项经费保障工作。

县教体局:配合团县委做好见习期间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和人员,严格按照分工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见习活动顺利开展,并利用多种平台等对见习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2.各有岗位需求的单位要于7月5日前向县人社局申报岗位需求,并报送《见习大学生岗位需求表》(附件3)。见习期间,要与见习大学生签订见习协议书,安排好见习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指定专人作为见习大学生的指导老师,为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日常辅助事务、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机会。见习结束前,出具鉴定材料(附件4),并按规定发放1000元见习补助。

3.见习大学生要提供真实可靠的报名资料,如发现虚假信息,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向本人所在学校进行通报。见习期间,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守秘密,自觉服从管理,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见习结束前,向见习单位上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由见习单位连同鉴定材料一并报团县委。

附件:1.《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2.《见习大学生汇总表》

3.《见习大学生岗位需求表》

4.《见习单位分配计划表》

5.《见习大学生鉴定表》

附件点击下载

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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