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18-00024 | |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8-03-16 00:00:00 |
名 称:凤政办函〔2018〕19号:关于成立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长青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相关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卢剑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蒋 铃 副县长
成 员:芮晓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逸群 县编办主任
侯 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牛军涛 县发改局局长
宋金让 县国土局局长
张亚琦 县住建局局长
杨少敏 县商务局局长
纪宗卷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永科 县统计局局长
金水生 县国税局局长
宫先民 县地税局局长
马锦洲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马晓敏 县考核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外以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营商办)名义开展工作。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逸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侯杰、县编办副主任李建锋、县编办副科级督查专员赵红亮同志担任。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的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查评估和综合考评等工作。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