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25-00035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12-01 00:00:00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凤政办发〔2025〕41号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04 17:15:34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程序

决策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民主、依法进行。

二、加强动态管理

各镇、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因工作任务的调整变化,属于区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及时提请区政府审定后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

三、强化跟踪反馈

决策承办单位要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实施绩效、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预防和减少决策风险。

四、规范档案整理

决策承办单位要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收集,制作形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卷宗。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编制出台《宝鸡市凤翔区“十五五”规划纲要》

区发改局

12月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