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25-00039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12-10 00:00:00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王生强等15名同志为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凤政办发〔2025〕44号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王生强等15名同志为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10 17:27:05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对我区营商环境进行常态化监督,根据《关于聘任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监督员的通知》(宝凤政办函29号),经主管单位推荐审查和区职转和营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后,决定聘请王生强等15名同志为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用期限为2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听取并认真研究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断提升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二、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要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履职尽责,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主动深入企业、市场主体了解民情民意,倾听、收集、反馈企业和市场主体关注的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帮助化解矛盾和纠纷;要积极宣传凤翔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规定、措施及工作成效,激发公众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热情,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观念,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三、区职转和营商办要加强指导,督促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情况和行为进行监督,提高义务监督覆盖率。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名单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名单

王生强      凤翔县雍鑫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宁海洋      陕西秦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李卫刚      宝鸡黄埔门业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芝平      陕西一品万里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恭波      宝鸡食为天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林科      陕西省长虹塑料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拥军      陕西鸿丰建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七洛      宝鸡三佳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新明      凤翔县新民建筑用具租赁公司经理

郝安林      凤翔区柳林镇财富大街大海子四娃羊肉馆总

经理

李海妮      中国报道(宝鸡)主任

鲁银利      宝鸡华光铸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乔珍珍      宝鸡永乐工贸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石金娟      凤翔区城关镇东大街社区工作人员

李永梅      凤翔区城关镇西城社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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