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26-00003 | |
|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01-06 00:00:00 |
|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凤政办发〔2026〕4号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宝鸡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宝政公开办函〔2026〕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填写年报内容
(一)年报标题
1.区年度报告标题,为“XX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部门年度报告标题,为“单位全称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年报内容
1.总体情况部分。年报应严格按要求编制,内容不能遗漏,也不宜泛化。应完整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即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五方面内容,小标题不得增减改动,报告内容要聚焦主体、简明客观,字数不超过1000字。
2.数据统计表部分。数据统计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三张表,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填写时要理清表格中的概念及数据逻辑关系,确保数据准确、口径无误,同时要注重本年度年报数据与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各级政府年报数据与所属行政机关年报数据的衔接,避免数据失真。表格应使用制式表格,项目不得遗漏,表格内数据为零的项目要填写“/”,避免引发歧义或误解。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部分。查找问题要有针对性,改进举措要有实效性,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不得抄袭本单位历年或者其他地区、其他部门的内容。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主要报告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果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要写明“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明确年报责任主体
各部门要按照规定职责及时上报并公布年报,区政府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办公室的年报,区数据局要汇总政府所属部门和各镇数据,编制本级政府的年报,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三、严格公开时限要求
(一)政府部门(含政府办公室)、各镇年度报告应于1月31日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的年报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
(二)区数据局汇总政府部门和各镇年度报告,形成区级年度报告,于2月20日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年报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
各部门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数据统计表(https://www.baoji.gov.cn/col46/col53/202501/t20250106_908978.html),统计表格式不得更改,统计数据于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区数据局。(联系电话:7219038,邮箱:xxzx7219038@163.com)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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