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5-11-13 11:45:38

一、单位全称: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建筑业、物业市场、勘察设计等行业监管,拟订相关制度规划和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运营及区直管公房资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拟订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措施,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和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五)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职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造价咨询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备案等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建筑节能规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八)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和重点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九)负责城区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景观照明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区供热、燃气等公用设施的行业监管,做好项目建设、维护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依据区政府授权,负责有关城区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招标出让等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祁凤宁,男,汉族,生于1979年11月,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人,中共党员,1998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历任凤翔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局系统全盘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刘万华,男,汉族,生于1979年6月,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人,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历任凤翔县人大办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信访室主任。

负责局日常工作及党务、人大、政协、组织、意识形态、扫黄打非、精神文明、平安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人事、财务、固定资产投资申报及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监管、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办、住房股、财务股、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改办。

张耀辉,男,汉族,生于1973年12月,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人,中共党员,199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历任凤翔县陈村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综治维稳中心主任。

负责消防、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城区防汛、污水处理监管、燃气、供热行业监管、项目建设、争取国投等工作。分管市政股、项目计划股、工程建设股、消防股、污水处理监管股、区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城投公司、设计院,联系污水处理厂、天然气公司、供热中心

陈军锋,男,汉族,生于1980年10月,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人,中共党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历任凤翔县招商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

负责村镇、城市更新、建筑业管理、安全生产、招商引资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保(大气污染)、乡村振兴、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创建、依法行政、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城市风貌提升等工作。分管建管股、村镇股、法制股、城市更新股、区质监站、雍城建司。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局领导、局属单位、局各股室的工作统筹协调及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文秘、人事、文字综合、重点工作督办、文书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公开、老龄、目责考核、扫黄打非等工作,指导局机关工、青、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信访、议案提案办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联系人:王西军    联系电话:0917-7212523

(二)党建办

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人才工作、保密工作、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等工作,指导物业领域非公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四优”机关创建工作。

联系人:王西军    联系电话:0917-7212523

(三)住房股

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棚改、老旧小区改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申报、“不动产登记”遗留工作。联系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改办。

联系人:罗兴刚    联系电话:0917-7218677

(四)物业管理股

负责全区物业市场服务监管,宣传贯彻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物业服务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并指导“红色物业”创建工作;监督指导镇(街)做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以及承接查验活动;负责定期公开公示物业服务诚信评价监管结果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平安建设工作。联系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亚娟   联系电话:0917-7218677

(五)建管股

负责建筑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生态环保(大气污染)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汇总上报、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王 辉   联系电话:0917-7213178

(六)项目计划股

负责全局项目库建立工作;负责谋划、征集、申报全局年度工程项目;负责市政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申报项目建设资金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招商引资、争取国投等工作。

联系人:小飞   联系电话:0917-7213049

(七)工程建设股

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审计及项目完工后形成资产的移交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督促全系统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联系区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卫东  联系电话:0917-7213049

(八)市政股 

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的监管、城区配套管网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城区防汛、路灯管护;负责燃气、供热行业监管及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工作。联系区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及燃气、供热企业。

联系人:仵志军  联系电话:0917-7212722

(九)村镇股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指导镇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住建领域科普宣传工作。

联系人:谢小兰   联系电话:0917-7213609

(十)消防股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备案验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陕西雍城建筑工程公司。

联系人:强冰玉   联系电话:0917-7213069

(十一)法制股

负责局系统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及法律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指导局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汇总审定局机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联系人:朱青青  联系电话:0917-7218939

(十二)污水处理监管股

负责全区污水处理费收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及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指导建制镇镇区污水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宝鸡瑞盛水务有限公司、陕西省水务集团凤翔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建制镇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任  刚   联系电话:0917-7218386

(十三)城市更新股

负责城市更新政策研究,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体检、城区建设项目的建筑风貌审查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城市建设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联系区建筑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郭晓龙  联系电话:0917-7218319

(十四)财务股

负责机关财务、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清产核资工作、采购、内部审计、财务公开、后勤保障、人员工资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负责各级审计工作。

联系人:赵旭东   联系电话:0917-7216106

五、办公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秦凤路47号 

六、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七、八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0917-7212523    传真:0917-72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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