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是宝鸡市凤翔区政府为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公开选聘15名特约监督员的正式通知,明确了选聘范围、条件、职责及流程。
一、核心目的
通过动员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等社会力量,构建更完善的营商环境监督机制,推动“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落地,最终打造“亲商、清商、重商”的政商环境。
二、关键信息梳理
1.选聘范围(8类人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市场主体代表(含工业、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媒体记者、城乡居民、法律职业人员(新增专项名额)
2.聘任核心条件(4个必备+3个禁止)
必备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良好社会形象;自愿参与,身体健康且有时间精力;政策理论水平高,有社会责任感和研究能力。
禁止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现任职于党政机关。
3.监督核心职责(5项硬性要求)
学习营商环境政策,掌握办事流程,提升自身能力;每月通过“业务陪办”“模拟办理”等方式,监督区、镇、村三级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工作,至少完成1次监督评价;每季度针对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提出1条可行意见建议;每月收集并反馈1条以上关于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或问题线索;参与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座谈、调研,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4.组织管理与流程
管理主体:凤翔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职转和营商办”)。
聘任期限:2年,期满根据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1日—10月17日。
推荐单位初审及报送:10月22日前,将推荐名单盖章报区政府办公室。
最终审查:由区职转和营商办审查合格后颁发聘书。
联系人:吴灵芝
电话:0917—7219139
邮箱:fxqzfbzz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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