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区第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8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7-02 17:07:25

任伟代表、师东盈代表:

您在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0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有关决策部署,加快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我区编制了《宝鸡市凤翔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并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引进宝鸡智慧雍城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参与我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按照市上下达目标,到2025年,全区新建充电桩1000根,其中公用(专用)充电桩450根以上,自用充电桩550根左右,满足1500-20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公共停车场、重点交通枢纽站、商业综合体、单位内部停车场、旅游景区、乡镇重点区域等场所的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保证城区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5公里,各镇站点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不低于1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不低于25%,达不到比例的新建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审批、验收。通过建设充电商业综合体,缓解城区停车位紧张、充电桩落地难的问题。优先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医院、商圈、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加快补齐城区、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动实施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实现充电桩“镇镇全覆盖”,保障镇村居民的用桩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定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具备安装条件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建成2个以上公共充电车位。

目前,我们正在与宝鸡智慧雍城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积极对接,经过前期调研,为实现凤翔区城乡公共充电桩建设范围全覆盖,拟定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充电桩34处448台,二期建设充电桩27处280台,三期建设充电桩61处388台。建设周期为2024年8月——2025年12月。项目建成后,将满足未来五年城乡公共充电桩发展需求。

感谢您对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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