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议出台风光火储相关指导意见的提案》(第1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是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
根据您的提案中“建议区政府尽快出台有关风光火储的相关指导意见,使各有关能源企业、用能企业充分利用经济优惠政策,充分享受现有政策红利,实现项目合理投资和健康运营”的建议,根据中央和省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政策和我区现状,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鼓励和支持用能企业积极发展屋顶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按照省市相关规定,企业可再生能源绿色(以绿证为准)电力不占用年度用能预算指标,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而且可以增加企业用能指标,保障企业合理用能、有序用能、健康运营。
感谢您对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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