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凤翔区职教中心学生公寓费收费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11 10:54:56

为规范凤翔区职教中心学生公寓费收费行为,根据政府定价相关法规和区教体局申请批准职教中心学生公寓费的报告,我局对区职教中心2023年-2024年公寓费定价成本情况进行了成本调查,并提出了区职教中心学生公寓费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翔区职教中心位于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柳汉路,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培养中等学历职业人才。学校现有50个教学班级,在校学生2546人,建有学生公寓楼4幢、面积15254.92平方米、宿舍440间。  

二、定价依据和相关工作

1.定价依据: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陕西省定价目录》(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相关法规,经对凤翔区职教中心开展成本调查工作,并结合实际拟定学生公寓费收费标准。

2.成本调查情况:本次成本调查,我们以陕西天钲雍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凤翔区职教中心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书》和该中心2023年-2024年会计凭证(科目)等资料为核算基础,采取现场勘查、座谈走访、核对财务账目等形式,严格履行书面通知、资料初审、实地审核、意见告知和出具成本调查报告等程序,遵循费用核算客观、合法和合理的原则,分别对人员薪酬、公用经费、固定资产、专项债利息等成本费用分摊计算,核定了学生公寓费的定价成本。

三、拟定收费价格方案

依据成本调查结果,结合《陕西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凤翔区职教中心公寓费拟定标准:

新公寓楼(1号、2号):4人间收费标准为480元/生·学期;8人间收费标准为390元/生·学期。

原公寓楼(3号、4号):8人间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

对以上收费方案的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5日通过电话(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邮件等方式反馈。

受理单位: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17-7213090

电子邮箱:fzjhj721255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意见征集”)

来信地址: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39号

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1日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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