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11月29日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霍友民为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
任命:
周金彦为宝鸡市凤翔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三)
任命:
杨耀龙为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媛花为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要伟为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蒲鹏飞的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会甫的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
李卫新为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郭永祥的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娟玲的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
接受马建刚辞去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六)
接受张晓辉辞去宝鸡市凤翔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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