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关于苟建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08 09:58:30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经2025年11月25日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苟建刚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杨丽同志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侯海涛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师引强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韦博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屈凡同志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不再担任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屈大玮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

曹文辉同志不再担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忠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凤翔分局局长职务;

雒恩雄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邹军岗同志不再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辛育才同志不再担任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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