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司法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4-10 15:14:15

2025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核心职能,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执法监督、纠纷化解为抓手,全方位、深层次为全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一)深耕普法宣传,厚植生态环保法治根基

始终把生态环保法治宣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生态环保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深入人心。年初制定《2025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核心法律法规列为年度普法重点内容。运用“三单两书”工作机制,通过精准印发普法工作提示单、规范报送普法责任报告书,有效压实相关部门普法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保普法工作落地见效、走深走实。紧扣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精心组织开展生态环保主题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综合运用线下阵地宣讲、线上新媒体推送、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元形式,累计覆盖群众7000余人次,在全区营造了“尊崇环保法律、践行生态责任、守护绿水青山”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优化法律服务,畅通生态权益保障通道

一是筑牢法律援助防线。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同时,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援助专项宣传12场次,切实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引领行业服务担当。强化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指导,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大局,积极为企业环保合规审查、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环境损害赔偿处置等提供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有力督促市场主体依法履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

(三)严把文件审查,夯实生态环保制度基石

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定职责,对区政府各部门报送的涉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应审尽审、有错必纠”原则,从严从实开展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文件制定主体、法定权限、制定程序及核心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是否符合国家及省市生态环保政策要求,坚决从制度源头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政令合法有效,为全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坚实规范的制度保障。

(四)深化纠纷化解,筑牢生态领域稳定防线

将生态环保纠纷排查化解深度融入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工作体系。指导各司法所及专业性调解组织,聚焦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群众关切领域,定期开展排查。2025年,全区各司法所共排查化解环保类矛盾纠纷6件,成功调解6件,调解成功率达100%,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有效维护了生态领域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督促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量与社会公信力,助力全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全面迈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二、正视短板,清醒认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普法宣传精准性有待提升

生态环保普法覆盖存在不均衡、不充分问题,偏远农村地区、小微企业普法触角延伸不够、力度偏弱;专业领域普法深度不足,内容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形式较为传统单一,普法实效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 。

(二)专业服务能力存在短板

生态环保纠纷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调解员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复杂纠纷调处等专业知识掌握不深不透,应对复杂环境损害纠纷的能力明显不足;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骨干对涉环保专业法律服务储备不足,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滞后,难以满足高质量生态环保法律服务需求。

三、靶向发力,全力谋划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精准普法,提升宣传质效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针对农村群众、企业职工、青少年等不同群体,量身定制差异化、精准化、通俗化的普法内容。重点加大对偏远乡村、小微企业的普法倾斜力度,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法治体检”等活动,推送接地气、实用性强的生态环保法规知识。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增强普法趣味性、互动性、传播力,持续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法治素养。

(二)强化协同,凝聚工作合力

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统筹推进联合普法、专项执法监督、纠纷联合调处等重点工作,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普法、协同治理”的工作新格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生态环保大普法格局。

(三)建强队伍,提升专业水平

大力加强生态环保纠纷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复杂环保纠纷精准化解能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闭环高效的纠纷化解体系。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深耕环保法律业务,加快培育一批专业骨干人才,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撑。

(四)聚焦主业,强化法治保障

持续深化涉生态环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坚决从源头防范制度性风险。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维护执法权威。进一步畅通生态环保法律援助渠道,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全力为建设生态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凤翔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法治保障。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