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环境质量稳提升,绘就绿水青山美丽画卷
(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8天,优良率87.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1,同比改善10.12%;PM2.5浓度29μg/m3,同比改善17.1%。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区域地表水市考断面水质全年均值达到Ⅱ类标准,优于市考目标。
(三)土壤、噪声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优先监管用地管控率100%。划分设置区域噪声监测点位101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6dB(A),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达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三级标准。
二、聚焦重点勇担当,推动污染防治纵深发展
(一)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印发实施《宝鸡市凤翔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召开推进会、专题会10余次,全面安排重点工作。一是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督促3户工业企业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二是推进企业绩效升级,开展企业环保绩效“创A、升B、减C、清D”专项行动,累计创建环保绩效A、B级企业各1户、C级28户。三是加大露天焚烧巡查检查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组装宣传车等方式丰富宣传。四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应急减排清单,全面实现“一企一策”精准管控。主动采取措施,发布3轮次预警并同步启动应急响应。五是持续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联合交警大队和交通运输部门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测重型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六是深化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分级管控,启动加严管控措施;强化涉VOCs工业企业等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
(二)积极开展水污染治理。一是加强小韦河治理,加大沿线重点涉水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补充生态基流。二是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我区各类型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整治。三是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上海中耀环保实业陕西有限公司提标技改及臭气收集处理项目已建成投用;持续推进小韦河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四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1.8%,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退出办法》,正常运行率85%以上。五是深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长青工业园地下水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积极推动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分类管理。
(三)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加大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一住两公”企业按时序进度完成土壤调查报告编制。二是加强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完成优先监管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三是强化固体废物监管,指导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完成年度申报登记及规范化考核评估。
(四)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配合保障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印发《联络协调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机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开展历次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所有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
(五)积极争取资金实施项目。2025年我局已申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65万元,已上报招商引资1952万元。谋划实施区级重点项目3个。
(六)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一是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登记工作。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将多项检查合并,实现一次检查“一门清”,减少对企业检查频次。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97人次,检查企业233户,同比减少53%、46%。三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区核与辐射利用单位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检查,均无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四是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2025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9个,建设项目环评备案212个。五是强化环境监测,依照《2025年凤翔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全面完成2025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各类目标任务。
(七)深入开展环保宣教。依托“六五”环境日、法治宣传月和“8·15”全国生态日等集中宣传。
(八)高效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强制性审核为抓手、创新试点为突破,通过政策引导、智慧赋能、行业协同推进清洁生产。
三、锚定目标谋新篇,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2026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锚定“十五五”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思路,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为“十五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围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3-2027)工作方案,印发实施2026年度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举措,全力推进任务落实。二是扎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加强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巩固城市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和规范化建设。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三是积极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强化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和优先监管地块管控。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四是扎实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历次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第三轮督察反馈信访件开展“回头看”。五是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信访件受理,强化环评领域改革。六是积极谋划项目争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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