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3-27 10:14:34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以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为奋力谱写凤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和市场监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有机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规划,以“六大工程”为主线,多措并举,全面推动部门职能依法履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法治建设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实际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制定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市场监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撰写上报《法治政府工作总结》《2023年党政领导述法报告》,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为建设“法治凤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法律顾问备案制度。按照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通知,我局高度重视,落实到位,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制度,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按时上报了《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登记表》《法律顾问工作台账》《法律顾问调研摸底统计表》等。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一是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周”“4·26知识产权保护日”“宪法宣传周”“5.25爱肤日” “第二十九个法治宣传月”“法律进企业”等活动设立宣传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为建设“法治凤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开展“文明餐桌”宣传活动。制作张贴“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宣传海报和配备“公筷公勺”提示牌,引导消费者参与文明餐桌共建,打造文明健康的餐饮文化;三是开展“周末益起来”志愿服务活动21次,开展南关十字文明交通引导8次,倡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四是举办了“3.15文艺汇演”系列活动。设立咨询服务点68个,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20000余份,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法治宝鸡”微信公众号举办的线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四)参与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宝鸡市凤翔区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宝鸡市凤翔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细化制定我局《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整理相关资料报区创建办。

二、落实机制,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全面履行

(一)优化环境抓服务。为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基层市场监管所服务大厅窗口,行政执法检查场所开展“一把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5次,开展司法局“跟执法活动”监督行政执法工作1次,通过许可、执法全流程体验,发现卡点,疏通堵点,力求用自己的“多走路”换来群众的“少跑腿”,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全区累计新增各类市场主体6154户,增长20.54%,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共21686户。

(二)落实机制抓能力。举办了全系统《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内容涵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讲解、特种设备、“两品一械”等安全监管执法业务培训会议;对2022-2023年新招录的基层公务员、事业人员分批次、分阶段开展“以干代训”形式的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对2022年7月1日至今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各单位报送的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分别向市局法规科、区司法局上报典型案例及案件评查自查总结。组织全系统131人参加了2023年度上半年学法用法考试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学习培训。

(三)推进创建抓监管。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今年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0户,全年累计受理投诉举报咨询2130件;持续巩固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成果,重点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利授权量175件,商标申请量913件,注册量594件;积极探索大数据监管新模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抽查41次,抽取市场主体107户,出动检查人员400余人次。

三、规范执法,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是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农村食品、网络餐饮、小作坊等专项检查整治160余次,监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82户次;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六进”“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对全区101所学校(幼儿园)及31家校外托餐机构开展春季开学前食品安全检查及中高考学校考点周边专项检查600次,检查市场主体480家次;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51份《小餐饮许可证》357份,《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114份;有力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完成县级监督抽检任务995批次,食品快速检测3900批次,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现场快检140批次,检定计量器具41台。

二是推进药械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两品一械”年度检查方案,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283家次,抽检药品44批次,化妆品16批次。

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签订《2023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夯实“两个责任”;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告知书》《电梯维保质量承诺书》,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持续完善特种设备高风险企业、区域、设备清单,对15年以上电梯、城镇燃气管道、气瓶等重点设备开展安全大排查大起底,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32人,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4户,涉及特种设备920余台套,做到了设备注册登记率100%,定期检验率100%,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四、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执法职权

(一)职能职责梳理调整。依据《关于做好区镇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指南》文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四个权利类型按照“谁编制、谁调整、谁负责”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变化等情况,围绕四个方面内容进行调整,详细梳理出本部门: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786项,行政强制42项,行政检查34项,共计867项。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系。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统一印制常用执法文书12种及案卷封面,做到文书格式正确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执法办案流程图》《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件案卷管理规定》《行政处罚没收财物管理制度》等配套文件,为执法办案提供制度保证;对2019年至2023年10月份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资料进行逐页检查,查缺补漏,补充完善,制作目录,打印页码,共整理装订案卷资料260余本。

(三)稳妥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今年来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人购买商品的数量或使用服务的次数明显增长,通过对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的不服进而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数量明显增高,我局积极协调对行政复议进行答复,单位负责人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四)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根据岗位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案审委员会人员,对普通程序案件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案件、疑难案件提交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案案有审核、事事有监督”的机制,案件核审率为100%。对案件移交退回、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逐项登记,对所有审核案件从来源至结案进行反复检查审核,做到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尽量做到依法办案,依法行政,有效提高了执法质量,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对标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用理论指导实际不深不透,全面深入学不足,结合实际悟、工作用的效果不明显。

二是市场监管法治化工作还不精。市场监管机构自上而下改革正在深入推进,新理论、新知识、新业务接踵而至,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发生,在创新上存在很多短板。

六、2024年的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抓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功夫,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能执法,切实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水平;

二是继续抓创新。要持续探索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现市场监管法治化、数字化、规范化,持续创新执法新模式。

三是继续抓落实。要全面规范依法决策,积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决策问责机制。实现法治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统一、协同推进,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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